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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幕,碰的,一具軀體摔在地面,鮮紅的血液(老實說,也太過鮮豔了吧)從底下淌流而出。是個男人。他掙扎地站起來。搖搖擺擺。他以四肢勉強撐起毀損的軀體,好不容易站穩了,歪歪斜斜。這時,啪嗤一聲,小腿處硬生生折裂。這是《殺人犯》的開頭,李屏賓傑出的攝影角度,構圖與光澤,讓你很享受。隨後從高處拉退的鏡頭調度,你則想起金馬影展看的《第一誡》,銳利,生猛,而具備一種強度的敘事感。

 

  故事一直維持在某種曖昧、混沌之間。失去記憶的高級督察警官(郭富城飾演)追索著自己在案發現場流失的記憶線索,但隨著他一步步逼近、拼湊周邊零碎的資訊,卻赫然發現自己極有可能就是他原來負責一直追蹤的殺人犯──但你得說那些讓懷疑指向高級督察的設計,包含兇殺案跟他休假日重疊,被殺者皆是他的鄰居等等,都有點淺薄,不夠精巧,根本無以扶撐該片意圖展示的巨大懸念。

 

  換言之這是一個人從正義轉換、調動到邪惡的過程。以字面上來看,好像其企圖至少是有趣的,但你怎麼就覺得電影的本身好像在哪裡有著決定性的歧路,以致於無可抵達該故事想說的層次。啊。或許是對決吧。那種貓玩老鼠的伎倆,處理得太過激動的結果,就是讓人覺得輕易、鬆散而不牢靠。警官跟真正殺人犯之間根本沒有對決。一切都按照殺人犯的劇本走著。而警官什麼都沒做。沒有任何一丁點「發現的力道」或意圖設計、逆轉別人攻勢的作為。情勢過於一面倒。他被邪惡完全壓制。

 

  你想到大衛芬奇/David Fincher的《火線追緝令/Seven》,即便摩根費里曼/Morgan Freeman和布萊德彼特/Brad Pitt一路被凱文史貝西/Kevin Space牽著鼻子走,像狗一樣,到處追查殺人者留下的骨頭(線索)。但他們畢竟經驗了思維與發現謎底的過程。直到最後連續殺人犯還留有一神秘的理由(猛烈的逆轉與深刻的瘋狂),務必使你咀嚼、回味再三。或者克里斯多夫諾蘭/Christopher Nolan的《記憶拼圖/Memento》同樣是失去記憶機能者的自我探索,但在編導處理的反覆、反覆的失憶風景之中,重疊的影像敘事與濃烈的風格,都讓你追隨著前進到人所能到達與失落的極端底去。不多餘的說明,豐厚的故事基底,精彩獨到的喻意,是你對這類驚悚類型的喜歡基準。

 

  必須提提卡爾維諾/Italo Carvino的說法:「如果我只有一個故事要講,我會把故事弄得一團糟,而後在憤怒中加以拙劣地補綴,以求表達故事的真意,可是,實際上我儲備了無限多值得敘述的題材,以不疾不徐而又超然的立場來處理故事,甚至允許某種惱怒顯現出來,讓自己盡情細述一些次要插曲和細微末節。」(《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吳潛誠校譯,時報出版。)

 

  這麼說來,《殺人犯》的缺陷也就浮現了。它的情節集中在主要的殺人者謎底(這裡自然不方便透露。而此謎底的過早揭露以及冗長的說明,的確讓你對該片的節奏有著疑慮)還有警官的墮落(最後,是的,他成了真正的殺人犯)。它只有這個想說,卻無法有力而深切地傳達故事真意。中間的各個細節的設定,不夠豐盈,顯得簡易,使得有一良好體質(深信自己是正義者的人如何毀壞以及被毀壞自己的臉孔深入於邪惡)的《殺人犯》立即失去魔幻般的人性魅力(人性,是的,驚悚片總是在人性的各種極端面滑移)。

 

  某方面來說,《殺人犯》在《鬼店/The Shining》(追殺小孩的父親)、《天魔/Omen》做出變形與綜合,是有意思的嘗試。並且以與其說是發現殺人犯是誰,不如說是誰造就了殺人犯或者誰引發了殺人犯在警官的體內誕生的特殊性,還有「怪物比鬼更讓人難以接受」的論點,顯示出對人類本身的盲目認知與侷限,這些都讓你有些許的驚異。但可惜的是,它的懸念無以持續,而時時有過度搧動之嫌,以及敘事節奏跟結構強度等等,都產生了乏味感與疲弱性。

 

  影片的大半段都聚焦在郭富城的詮釋上。常常讓你有過度發揮的不適切感。聲嘶力竭的喊叫(還有說台詞),莫非在搞花系列嗎?真是要命。當然拿電鑽的部分,的確達到陰邪至極的殘暴樣。可是你更喜歡傑克尼克遜/Jack Nicholson的癲狂父親,與及希斯萊傑/Heath Ledger小丑那天地顛倒的模樣抑或人魔老爺爺安東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的冷冽透明。那才高段,有厚度啊…

 

  對了,飾演妻子的張鈞甯,哦,還是一樣很吸引你。當然這純屬個人偏好。

 

 

──98/9/19,晚間,《殺人犯》電影交換卷,絕色影城。與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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