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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基揚年科的〈〈巡者〉〉系列正風風火火地橫行(──第四部《終巡者》的行軍更氣勢猛盛了)。不過那真的是合理。看了不少邇來快速在島國書市累積數量的奇幻類型,這一套〈〈巡者〉〉的精彩度,竟全然不遜色於恐怖之王的〈〈黑塔〉〉七部曲、老祖宗的〈〈魔戒〉〉三部曲或者Robin Hobb包括正傳及後傳的〈〈刺客〉〉系列(──當然默的首選依然還是〈〈地海〉〉系列。很個人武斷式的偏愛),無論是透過影子進入幽界的設定、獨特的光明與黑暗的大和約(光明與黑暗必然共生),以及對奇幻小說敘事可能性的開拓,都足以和群雄爭鋒。



  其中,默讀來最感爽快淋漓的部分(──而偏生那是小說中最陰晦的灰色塊)是主述者安東對光明界與黑暗界的觀察、反思,以及置身其中的矛盾和掙扎(小說行文中到處迷散的陰謀氣氛也很是吸引默)。且瞧瞧莫斯科光明軍的頭頭蓋瑟怎麼處理將自己的孩子(為了將看起來可比他老多了的兒子變成長生不死的超凡人)拖進他的世界的詭詐手段,居然特意設了一個兜兜轉轉的局,讓黑暗界與所謂超然二者之上只一意力求兩界平衡的大審判法庭犯下影響人類心靈傾向(往黑暗或光明)的錯誤而擁有了導正其子往光明界投身的權利;這之中蓋瑟的鬼祟行事與黑暗界又有何異(──行事利他人為光明;反之利己則為黑暗)。這樣的情景在小說裡頭不乏所見。甚至安東對黑暗界還抱持著某種情感與一定程度的認可。



  透過安東這個光明超凡人的視點,光明與黑暗的邊界逐漸成為立場或原則上的存有,不再是不可鬆搖的信念或者正義與邪惡區隔的必然標的,幾幾乎不過就是兩個端點罷了──能夠擺脫被引渡到彼岸(樂園)去的所謂美好或救贖,默樂得輕鬆,或許類似於波赫士發覺天堂或地獄終究不過是種說法吧…此或者彼、這邊或者那邊,沒有哪裡就是真的全面性的好,罪惡來自我們的自身,救贖也是;並且那終究是犯錯以及補償的擴張的概約解釋。人們不過就是在這些種種的意念之間摸索、探尋,試圖建構出自己明確的生存軌跡而已。



  以是,小說中神祇般的夜巡或日巡,那動搖人間的姿態是極為希臘羅馬眾神的,七情六欲沒一個短少,一樣飲酒作樂、一樣的愛恨怨憎,並且與人類的關係(類似牧羊人與羊)有著荒謬性──超凡人的能力來自於吸取平常人的能量,若是沒有人類無意識的供給,那麼超凡人根本毫無法力可言,易言之,超凡人根本沒有能力,特別是如安東之女那樣子法術體溫零度的超級大法師(──盧基揚年科這個法力體溫的設置委實鮮異,愈是低溫的,就愈是能夠吸納人類的能量而成為愈強的法師;這麼去解構法術強弱與及幽界的想像與營造,就足以讓他在奇幻領域佔有了歷史性的地位了,一如其他設想出真名結構、擁有魔戒的力量將被腐蝕、世界前進了的前輩群)。



  日、美的〈〈螺旋Ring〉〉(即〈〈七夜怪談〉〉系列)、〈〈人魔〉〉這兩支四部曲小說,兩位小說書寫者鈴木光司、Thomas Harris分別處理了女鬼貞子、殺人狂萊克特博士這樣令人驚懼卻又同時覺得迷人的兩樣角色。而這同樣不也是善惡疆界的無主無明抑或稱之為共生共宿?!



  默以為最具新意及突破感的武俠小說書寫者溫瑞安在後期的〈〈說英雄,誰是英雄〉〉等系列,尤其投注了這種色彩,將正義、邪惡的界線推倒,如名捕無情透過支援黑道強人戚少商作些他不方便做的事以扳倒他認定的惡黨──所謂奸的好人──這牽扯到手段與目的的長久辯證:是否可以為了良善的目的,就不擇手段?而不管如何達成的手段而抵達的目標,是否仍然保有原先的良善?



  看看陳可辛導演的《投名狀》,龐青雲如何堅信自己是為了老百姓不被欺負,而決心擠進權力核心,到頭來卻連他的好兄弟都可以犧牲;看看把Asimov經典科幻小說大刪改、搬上銀幕的《機械公敵/I,ROBOT》的人工智慧,最後不惜殺人,且將人們的自由完全剝除、禁制著,以便徹底執行機器人法則的保護人類的概念;也看看《終巡者》,為了亞瑟王、為了建構光明正義國度而殺了幼童的梅林大法師,不擇手段達成目的,卻使他自身的光明全都死去,讓他變成了黑暗界的大巫師(──對照起另外一個因為一直固守同樣立場而感到厭煩因而從黑暗轉向光明的姿態的超強女巫阿麗娜,更覺悲涼破敗)。為了良善採取的行動卻導致自己的良善死去,難道這樣子的悲劇不曾或正發生在自身上?



  蠻喜歡伊坂幸太郎在《沙漠》捏出的一個大放厥詞的角色,嚷嚷著救人就是了還想什麼好人壞人、說動物頻道上獵豹接近受傷的鹿而主持人還在說雖然覺得鹿可憐不可以救鹿會影響大自然法則其實是自大愚蠢的純真傢伙西嶋(──或許在而今社會來說純真者就快完全等同怪異者了),包括他收養了條就要超過收容期限被安樂死的狗並且他決定就只救這條狗(因為自己很在意)且再也不去看相關的網站(而北村還在想自己的能力還有意義什麼的)………那是一個只專注在自己的意念與現在能作的事上的人物,而不被更大規格的事物束縛住。想起一個英雄電影會面臨的基本困境:是要救自己親密的人而很可能害死更多的人?或者是犧牲愛人去救其他的人們?這是困難的抉擇與背負。但連眼下自己所愛的人都救不了,又遑論去成全大我!



  有多少人就有多少死法,那麼正義也是,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種正義(真實亦然)──挪用Lawrence Block《八百萬種死法》的說法,就是有八百萬種正義。光明或黑暗也都是那麼多。善惡從來不會只是一種標準,那隨時都在變動著的。社會、國族或任何凌駕在個體以上的群集所認可的光明,並不真的就那麼毫無疑問的就是光明。說光明,要那麼樣硬梆梆的去執行的光明,真的會是完美無缺的明亮嗎?想想為了整體環境的發展而硬是拆遷別人的生計或居住場所的常見政府舉止,即使是那麼微薄微薄的一小眾(百分之零點零幾),不都也是損壞、不都也將回歸到我們本身成為某種罪!



  《嗜殺族》說了個滿手血腥殺人無數且用教徒及犧牲者的骨皮製作了啟示錄的傳道者的故事。美好的初衷成為喪心病狂。或許真正的恐怖或者黑暗,總是會源自於必然且不容許他人動搖質疑的以為自己是良善的道德的正義的光明的吧…那麼不如試著柔軟些,去鬆動那些我們被迫相信、被迫採取的姿態。光明也好、黑暗也罷,至少還擁有自己既美好又腐壞的人性,而不至於全然的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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