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寫
楊照這麼談Truman Capote 1966年出版的《冷血》:「非虛構報導很費力,非虛構的長篇小說簡直匪夷所思。每一個人生命裡有這麼多活動、細節、想法,所有發生的大小事瞬間成為過去,誰能記得那麼多?就算記得的,又有幾分可信?小說家必須依靠虛構的特權,進出不同角色內心,捏塑他們的記憶,才有辦法交織成一套意義之網,解釋『為什麼?』,不虛構,怎麼可能掌握那麼多的材料呢?」
入圍愛倫坡獎最佳犯罪實錄(最佳犯罪這四個字讀來真教人怵目驚心,尤其是在這個將犯罪遊戲化娛樂化神魔化的年代裡)的《真實故事》亦站在類似的非虛構基礎上對一名屠殺了全家(妻子與三名小孩)的罪犯貼身探訪與紀錄,當然也進行了小說化的處理,一路刺探追問著殺人者外在的殘暴行為、迷人的談吐與風采以及內部的靈魂活動。
唯這本書最有意思的也許不在於對犯罪者心理的完全側記,而是書寫者與犯罪者擁有類似的性格,都有說謊的特質,都有樂於鋌而走險的部分──後者被逮捕時,正冒名為前者在境外過著喬裝記者的愉快生活;前者則因為寫了一篇為求獨特性、根據採訪資料進行部分造假的報導文章,遭到《紐約時代雜誌》解雇──這是兩位謊言者Michael Finkel與Christian Longo交會的神祕灰暗時刻,猶如隱喻一樣的。
駱以軍《西夏旅館》裡談到Claude Lelouch的電影《偶然與巧合》裡那追求著年輕母親的畫家說:「哦,我深深著迷於一切謊言,和說這些謊言之人背後不得不然的動機。」駱以軍又寫到「我說謊,因為我意欲妳,因為我在乎妳,因為我怕在妳面前顯得低卑不夠高檔。所有的藝術,不正是低卑的人類,倔強地硬生生地背轉上帝那雙看盡一切真相的殘酷且澄明之眼,用各種艱難的形式,拼貼建築一個美麗的謊言。」以此對照《真實故事》裡的書寫者與犯罪者(書寫不也有可能是一種犯罪活動嗎),像是最適切不過的精準評註。
Longo在自白信裡說:「這條通往誠實的道路……遠比謊言與背信那惡名昭彰的道路,更加讓人鋌而走險。」讀到最後,或不難發現這位殺人者已被他製造出來的層層謀殺當日迷霧緊緊地攫住,以致於再也分辨不了何謂真實何謂謊言。書中被他一再推翻的告白恐怕不能那麼輕鬆地解釋為狼來了的表現而已。Michael Finkel對殺人者的翔實記載,乃是對誠實與謊言複雜難辨關係的展現。
而所謂非虛構主義仍舊是虛構的。唯其認清楚是虛構的,我們對人的認識才前進得更深入、更義無反顧,不會流於簡單迅速、只講究效率的道德判斷,而遺落人性之謎那一大片深沉難解的秘密異境。
董啟章如此這般追索書寫的奧義:「……一直對寫作這行為本身著迷。我一直在問:何謂寫作呢?寫作跟真實存在什麼關係呢?對於這些,我沒有一個概括的,理論化的答案。或者根本就不可能有答案,而只能不斷地通過寫作去把狀況發掘和表現。至於那虛構出來的人物是不是『理想人格』,我不知道。虛構人物同時比真實人物更大和更小。……」
書寫者虛構時仍舊心思清明地知道筆下栩栩如生的一切並不是真的,它也許有真實感,但沒有確實發生在眼下的現實。它可以是事實的鏡子,但不能成為事實的本身。相同的,作為誠實者的唯一可能,就在於竭力辨識看穿自身的不誠實。當Michael Finkel透過文字分析摸索Christian Longo的行為與心理活動時,他同時也解構了自己的癖性與潛藏得太深的人格危機:「……但我確實也在隆戈的性格中看見了自己。那些存在於我個人性格中的缺點──逃避現實的自尊與撒謊的本能──都在他身上強化著。那些與隆戈相處的時間都在強迫我好好審視自己的所作所為。」
我以為這才是書寫的可貴與真實效應,重要的並不是去指出誰虛構誰真實,而是勇敢地前往他者的黑暗之鄉,展開艱難的探勘與理解,以及同樣勇敢地折返到己身,照見自我卑劣殘暴冷酷邪惡的種種原形,與之抵抗,奮戰不止。
本文發表於《更生日報:更生副刊》10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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